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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体育特长生名单_2013年体育高考

zmhk 2024-06-22
2013年体育特长生名单_2013年体育高考       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2013年体育特长生名单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1.2014年高考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加分通知2.如果初中是靠特长
2013年体育特长生名单_2013年体育高考

       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2013年体育特长生名单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2014年高考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加分通知

2.如果初中是靠特长生考上高中的,那么高中也要考特长生上大学吗?

2013年体育特长生名单_2013年体育高考

2014年高考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加分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教育部等5部委《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2014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

        (一)招生学校及招收项目

        2014年本市共有17所高校涉及18个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高考报名手续后取得高考报名号,其中在上海报名的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学〔2009〕77号)规定的在沪高考报名资格。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名:

        1.高中阶段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2011年以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市教委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并在体育专项测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应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招生计划、选拔程序等内容,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分别明确参加文化统考、文化单考考生的报考条件、测试内容及录取办法(格式见附件2)。本市高校的招生简章在公布前须报送市教委备案。

        2.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体育专项测试

        1.按教育部要求,本市将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以下简称“市统测”)。

        2.各招生院校可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招生院校应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学校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校测”的要求不得低于“市统测”的测试标准。

        3.凡拟招收作为上海生源的高水平运动员,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射击(射箭)、击剑、手球、棒球、垒球、棋类等项目考生均须参加“市统测”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其余项目考生须通过由市教委、市体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成绩认定工作(认定原则详见附件6,认定程序详见附件7),并予以备案。凡特殊情况未参加“市统测”的上海生源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的考生,由市体育局统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市教委审核备案。所有未备案者,市教育考试院均不予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4.除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射击(射箭)等项目考生,其余项目考生的测试结果和成绩认定结果只作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依据,不作为高考加分依据。

        5.招生院校须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将拟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包括本市生源和外省市生源)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6.市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并补充测试合格的上海生源报名信息,将相关考生信息报送市教委,对“市统测”未合格的考生要予以注明。市教委与市教育考试院共同完成报名审核工作。

        7.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各省(区、市)确认的各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招生院校须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在本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通过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三级公示的考生,方可由招生院校在此名单范围内作为高水平运动员接受投档,择优录取,未经三级公示者,市教育考试院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也不予录取。

        (五)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

        1.参加6月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符合上述规定的本市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由市教育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收项目按事先公布的简章进行录取。

        2.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招生院校在事先公示的名单中择优确定正式招收名单,招生院校应向市教委申请并向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提供相关名单,市教委会同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此类考生名单须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各招生院校中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六)文化单独考试及录取

        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命题、考试。

        3.招生院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办法,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并经公示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招生院校将本校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拟录取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平台”。名单公示一周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各院校上海生源文化课单独考试名单报市教委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在网上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手续,并将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名册寄至招生院校。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二、本市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的高考加分工作

        (一)体育加分基本条件及分值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在沪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有效高考报名号。

        2.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3.获得田径、游泳等2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4.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射击(射箭)等8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5.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在高中阶段参加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体育比赛(见附件3-5),并符合规定的项目名次成绩,由本人申报、经学籍所在学校、在训单位审核公示,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及由市教委和市体育局指定的部门复核和资格认定。

        6.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射击(射箭)等项目参加“市统测”合格且经集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同时符合1、2项条件或1、3、6或1、4、5、6项条件的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绩原始分上加20分;同时符合1、5、6项条件的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上海高校投档。考生的运动项目名次、运动等级、其他荣誉称号等加分不可累计。

        (二)体育加分项目与名次成绩规定

        体育加分项目与名次成绩规定详见附件6。

        三、组织上海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工作

        (一)2014年“市统测”由市教委、市体育局委托上海体育学院组织。

        (二)符合本文规定的考生可按《2014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办理程序(见附件7)填报《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见附件8),经过基础材料审核认定后,由市教委、市体育局委托的职能部门书面通知参加“市统测”的考生。

        (三)为严格执行体育专项测试要求和程序,上海体育学院依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考试与评分标准》具体组织专项测试。

        (四)“市统测”按照“项目分类、水平排位、位前优先、好中选优、结果告知”的原则进行。“市统测”按照项目分类组织,考生测试情况当场告知,并由考生本人签字。依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排列水平位置,对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市统测”只举行一次,不安排补考。因病、因伤不能参加测试者,其“市统测”成绩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测试结果由上海体育学院在考试之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考生。

        (五)“市统测”成绩合格者的名单,由上海体育学院报市教委,经复核确认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体育学院同时予以公示。

        (六)“市统测”成绩合格且经集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进行加分。

        (七)在外省市就读具有本市户籍的高中毕业运动员,如回本市参加高考并需办理高考体育特长生加分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该项工作主管部门进行报名,出示已取得的上海高考报名号,同样按相关程序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参加“市统测”。未参加“市统测”或“市统测”不合格以及复核、公示及之后的核查中如有异议或被发现违规者,均不得按体育特长生给予高考加分。

        (八)“市统测”的水平排位结果及测试成绩,作为招生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重要依据,可直接使用,并在“市统测”成绩合格且经集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中择优选取拟作为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政策决定。

        四、2014年相关工作进程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0。

        五、实行阳光招生的相关措施

        (一)严格执行推荐责任制度。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和负责推荐的学校以及其他训练单位,要认真把好审核和推荐关,对考生和推荐教师(教练员)加强诚信教育,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坚决不予推荐。各推荐学校和训练单位必须保存考生在校期间的运动队名册、运动员注册、训练考勤、训练记录、竞赛活动和成绩记载等基础性档案资料备查。考生及家长须认真阅读本文件并填写《考生确认回执》(附件11)。考生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应由推荐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并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校内公示栏公示7天后加盖学校公章,方可报送上级部门审定。

        (二)落实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及区县体育部门职责。各区县体育局和有关学校应加强跨区县就读、注册、训练、参赛运动员的监管,严格把关。由考生参赛资格的代表学校和区县体育部门负责审核和推荐,并提供相关基础证明材料(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要另附相关的基础材料)。由负责组队参赛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报组队参赛学校(训练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同时,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和区县体育局,必须向考生就读的学校和区县体育部门提供该考生训练与比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就读学校和区县体育局另行出具就读学籍和跨区训练比赛证明,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送上级部门审定。公示采取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和就读学校共同公示的办法。

        (三)各有关单位、各高校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加分公示过程中,如接到对公示对象的反映,应将各项反映情况及相关考生材料一并如实上报,同时报送本单位(学校)监察部门。

        (四)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院校应认真按照招生简章公示的招收项目、标准、人数和程序等规定开展工作。拟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名单(包括拟按照达到二本控制线65%及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应由分管校长负责,学校招生部门牵头,会同学校体育、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加盖公章以书面方式报送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市教委。

        (五)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和违规考生退出制度。各招生院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对提供虚**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应给予相应处分并严格实施违规考生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采用制作**、冒名顶替等各类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坚决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则应取消其学籍,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将其违规、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

        (六)各高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继续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工作的有关监察事项,仍按照《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本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监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监〔2012〕1号)相关要求及有关规定执行。

        市教委联系人:体卫艺科处 柏丹;联系电话:23116750

        学生处 俞冶论;联系电话:23116820

附件 :(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

        1.上海市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普通高校及项目汇总表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表格)

        3-5.市教委、市体育局共同认可的市级正式体育竞赛列表

        6.体育加分项目与名次成绩规定

        7-8.《2014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及办理程序

        9.各区县申报材料集中办理审核时间安排表

        10.2014年相关工作进程安排

        11.考生确认回执

如果初中是靠特长生考上高中的,那么高中也要考特长生上大学吗?

       体育特长生又叫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是指经过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高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的建设需要,推进素质教育,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中特招有体育项目特长且又符合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学生。另外还招收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这都属于体育特长生的范围。

       为了让相关考生了解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我们为大家列举2008年的招生政策,作为参考,最近几年来,体育特长生招生一直沿用2006年颁布的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

       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与2006年相同。(2006年招生办法见本小节招生政策三,编者注)

       2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统考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所在地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要求不得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招生学校要认真核查,并留存证书复印件备查。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对本地区有关招生学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招生学校须在2007年4月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将合格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各招生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向有关测试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五)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投档,学校亦不得录取。

       未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或不具备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4单考招生办法

       (一)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二)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三)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 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四)招生学校应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这个是不需要的,只要在高中的时候有个好成绩,那么完全可以凭借成绩参加高考,没必要再以特长生的身份上大学。

扩展资料:

       2018年2月23日,教育部公布通知,2020年前取消中小学特长生招生。

       特长生加分:一般的高校招生对艺术特长生有一个专业加试考试。这个专业考试在每年的年初进行。有一些特长生可以凭借自己的特长进入某些仅仅靠文化课考试不能够去的学校或专业,可以享受高考分数上的倾斜政策。

       而更深刻意义上的特长生是指:在某一些学科方面突出于常人,有特别的兴趣与偏好,有成为杰出人才潜力偏长的学生。

       特长生加分取消时间: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百度百科-特长生

       好了,今天关于“2013年体育特长生名单”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2013年体育特长生名单”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