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员选项可以交易吗_nba球员选项可以交易吗
nba球员选项可以交易吗的今日更新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它涉及到许多方面。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nba球员选项可以交易吗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1.NBA交易球员是怎么交易啊?
2.NBA球员交易和薪金的规则
NBA交易球员是怎么交易啊?
已解决问题 收藏 转载到QQ空间 nba交易球员的奢侈税增减问题 [ 标签:nba 奢侈税,nba,增减 ] 因为知道nba交易球员需要薪金匹配如果一只球队在工资帽下面其他队可以白送给他球员但是:就像爵士队的布泽尔问题就算交易来新队员那队员也是工资1000万左右的那爵士队岂不是奢侈税没减少多少并且吃进一份长期合同那爵士队是不是明年必定交1000万左右的奢侈税?除非白送给一只薪金在工资帽下的球队(基本不可能)燃烧的胸毛 回答:2 人气:2 解决时间:2009-09-20 16:15 满意答案一,夏季球员选项是指球员合同里规定出来的,在合同的某一个赛季完成之后的休赛期里,可以选择是否继续执行该合同,既成为限制性自由球员或者继续为该队效力。
二 奢侈税 NBA规定,联盟总收入的48%是“工资帽”,总收入的55%就是奢侈税的界线。
打个比方说,1999-2000赛季的“工资帽”是3550万美元,奢侈税就是4067万美元。如果球队无视它的存在而越过它,那么球队就要遭受严厉的惩罚。惩罚一是托管的那笔钱不还给运动员了,惩罚二是球队在55%之上每花一美元,还要交纳一美元的奢侈税。如果球队超过一千万美元,那就还要交一千万美元的税钱。
三、什么是交易特例?它是怎么产生的?
转会一般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种转会被称作“瞬时”转会。但是,球队实际上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交易,这种情况又被称作“非瞬时”转会。在对于转会其中一方来说,如果送出多名球员,则该交易必须是瞬时转会,非瞬时转会中只能送出一名球员。举个例子,一支球队先用一个年薪200万的球员交换一名年薪100万的球员,之后一年内他们又用一个选秀权(转会计算价值为零)交换一名年薪110万的球员,以此完成整个转会。总的说来,他们转入210万年薪,转出200万,完全符合联盟规定,只不过他们没有一下子做完交易,甚至是和两支不同的球队发生了交易。在这个例子中,当球队用200万年薪球员换100万年薪球员后,他们相当于得到了一笔价值100万的“信用点”,之后他们使用这笔“信用点”换来了那个110万年薪的球员,而不需要送出其他球员,这个“信用点”就被称作交易特例。
2、交易特例有哪些限制?
首先,球队不能使用这个特例来签自由球员,只能用来交换其他球队手中现有的合同;第二,交易球员特例不可以同“115%加10万美元”的普通球员特例混合使用。举个例子,一个年薪200万的球员可以直接通过普通球员特例换来一个年薪240万的球员,但球队不可以用100万的交易特例和年薪200万的球员来交换一个年薪340万的球员。
3、交易特例如何计算与使用?
球队可以先使用交易特例中的一部分,以后再用剩下的。举个例子,一个球队用年薪400万球员换来一名年薪200万的球员,他们得到的交易球员特例是400万-200万=200万。(加上普通球员特例中额外的10万,总额为210万)。如果他们再用一个选秀权交换一名100万的球员,之后还剩下110万的交易特例可用,有效期直到原先得到特例的那次转会一年之后。
4、怎样“偷取”交易特例?
因为交易特例不会纳入球队薪金总额,所以是一件平衡薪金空间的“武器”,大家都希望获得,而有时候球队可以把一笔多人转会拆作多笔单人转会,从中赚取交易球员特例。2004年夏天休斯敦和奥兰多的一笔转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休斯敦送走弗朗西斯,莫布里和卡托,换来麦迪,霍华德,卢和盖尼斯。如果这时一笔单独的转会,则谁也没法拿到交易球员特例,因为两队都送出了超过一名球员。但休斯敦是这样操作的:第一笔转会用卡托和莫布里换来麦迪和盖尼斯,第二笔用去年格伦-莱斯转会中得到的交易特例交换来霍华德和卢,最后一笔用弗朗西斯换来了另一个交易球员特例,而奥兰多则没有得到交易球员特例。
NBA球员交易和薪金的规则
一,夏季球员选项是指球员合同里规定出来的,在合同的某一个赛季完成之后的休赛期里,可以选择是否继续执行该合同,既成为限制性自由球员或者继续为该队效力。
二 奢侈税 NBA规定,联盟总收入的48%是“工资帽”,总收入的55%就是奢侈税的界线。
打个比方说,1999-2000赛季的“工资帽”是3550万美元,奢侈税就是4067万美元。如果球队无视它的存在而越过它,那么球队就要遭受严厉的惩罚。惩罚一是托管的那笔钱不还给运动员了,惩罚二是球队在55%之上每花一美元,还要交纳一美元的奢侈税。如果球队超过一千万美元,那就还要交一千万美元的税钱。
三、什么是交易特例?它是怎么产生的?
转会一般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种转会被称作“瞬时”转会。但是,球队实际上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交易,这种情况又被称作“非瞬时”转会。在对于转会其中一方来说,如果送出多名球员,则该交易必须是瞬时转会,非瞬时转会中只能送出一名球员。举个例子,一支球队先用一个年薪200万的球员交换一名年薪100万的球员,之后一年内他们又用一个选秀权(转会计算价值为零)交换一名年薪110万的球员,以此完成整个转会。总的说来,他们转入210万年薪,转出200万,完全符合联盟规定,只不过他们没有一下子做完交易,甚至是和两支不同的球队发生了交易。在这个例子中,当球队用200万年薪球员换100万年薪球员后,他们相当于得到了一笔价值100万的“信用点”,之后他们使用这笔“信用点”换来了那个110万年薪的球员,而不需要送出其他球员,这个“信用点”就被称作交易特例。
2、交易特例有哪些限制?
首先,球队不能使用这个特例来签自由球员,只能用来交换其他球队手中现有的合同;第二,交易球员特例不可以同“115%加10万美元”的普通球员特例混合使用。举个例子,一个年薪200万的球员可以直接通过普通球员特例换来一个年薪240万的球员,但球队不可以用100万的交易特例和年薪200万的球员来交换一个年薪340万的球员。
3、交易特例如何计算与使用?
球队可以先使用交易特例中的一部分,以后再用剩下的。举个例子,一个球队用年薪400万球员换来一名年薪200万的球员,他们得到的交易球员特例是400万-200万=200万。(加上普通球员特例中额外的10万,总额为210万)。如果他们再用一个选秀权交换一名100万的球员,之后还剩下110万的交易特例可用,有效期直到原先得到特例的那次转会一年之后。
4、怎样“偷取”交易特例?
因为交易特例不会纳入球队薪金总额,所以是一件平衡薪金空间的“武器”,大家都希望获得,而有时候球队可以把一笔多人转会拆作多笔单人转会,从中赚取交易球员特例。2004年夏天休斯敦和奥兰多的一笔转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休斯敦送走弗朗西斯,莫布里和卡托,换来麦迪,霍华德,卢和盖尼斯。如果这时一笔单独的转会,则谁也没法拿到交易球员特例,因为两队都送出了超过一名球员。但休斯敦是这样操作的:第一笔转会用卡托和莫布里换来麦迪和盖尼斯,第二笔用去年格伦-莱斯转会中得到的交易特例交换来霍华德和卢,最后一笔用弗朗西斯换来了另一个交易球员特例,而奥兰多则没有得到交易球员特例。
第1章:工资帽奢侈税与薪水空间
1.1:工资帽与奢侈税的概念
与足球联赛不同,NBA是一个没有升降级的封闭联赛,所以他们必须有相关规定来保持整个体系的“生态平衡”,让没钱的球队也有自己的生存空间,避免发生一个或者数个豪门包揽冠军的情况发生。总之一句话,在NBA花钱也要受到各种限制。
为了限制花钱,NBA引入工资帽和奢侈税两个概念。这是两个与球队薪水总额有关的数字,以2012-13赛季为例,工资帽为5800万美元,奢侈税为7030万美元。也就是说,一个球队的薪水总额达到5800万美元之后,将会达到工资帽,此时球队的引援等操作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达到7030万美元后,将会达到奢侈税,这时候球队的操作不仅受到更多的限制,而且还将接受罚款。
不过NBA的工资帽是软工资帽,达到工资帽之后操作仅仅是部分限制,还能够有一些操作让薪水总额超出工资帽。美国其他体育联盟有绝对不能超出的硬工资帽。选择软工资帽的好处是可以照顾市场需求和球迷情绪,比如说一个球队的当家球星在合同到期后想要留队,但球队薪水已经达到工资帽,如果硬工资帽的话他就无法留下来,软工资帽则可以。工资帽和奢侈税这两个数字与篮球相关收入(BRI)有关系,工资帽是下赛季预期BRI的44.74%,奢侈税是预期BRI的53.51%。不过由于这两个数据使用的都是预期BRI,和实际情况会有所差别,所以需要根据上一个赛季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达到整体上的比例平衡。 这几项数据的具体计算方法比较复杂不需要了解,只需要记住每年的7月10日前后联盟会公布新赛季的工资帽和奢侈税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数据就行了。
1.2:劳资协议与停摆劳资协议(英文缩写CBA)可以理解为写满规则的合同。NBA本身是一个商业联盟或者一个大公司,30个球队的老板是出钱的,球员则是拿钱的,这钱怎么出又怎么拿,有什么规则,这需要双方坐下来好好讨论。讨论并签订的合同就是劳资协议。劳是劳动的一方,指的是球员,资是出资的一方,指的是老板。劳资协议是NBA运营的基础,是NBA的“宪法”。本文的所有内容都涵盖在劳资协议的范畴内。
和所有合同一样,劳资协议也有他的有效期,快到期的时候双方就要坐下来重新讨论续约的问题。讨论成功,达成新的劳资协议,那么联盟就按照新的规则运行。讨论失败,双方达不成一致,那老的协议到期之后,NBA就停摆了。停摆后双方继续谈判,直到签订新的劳资协议为止。
2005年劳资协议到期,但是双方分歧较小,在到期之前就达成续约,所以NBA无缝进入了下一个时代。2011年就不行了,双方分歧严重,7月1日到期之前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于是就停摆,直到12月8日才算达成新的协议,新赛季在12月底才开始。
现在运行的这个劳资协议就是2011年达成的,除了战争等不可抗力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并且获胜等极端情况外,理论上会在2020-21赛季到期,但球员和老板两个方面都有权利在2016-17赛季结束后终止该协议(终止的决定需要在2016年12月15日前提交)。不管哪个方面决定终止,双方都会有一番新的恶战了。
1.3:球队总薪水和薪水空间的计算
在1.1小节中提到的工资帽和奢侈税都是为了限定球队总薪水而产生的概念,那么球队总薪水都包含哪些部分呢?首先能够想到的是,球队大名单上所有球员的工资,包括激活和非激活的,以及他们的签字费等,这些肯定都算。
其余的还有:赛季中期得到的球员,他的赛季总薪水全部算入工资总额中;买断球员的工资按照相关规定分摊入球队总额中;退役球员仍需要支付的工资;相关惩罚所占据的工资空间;已经提交但还未正式完成的操作所需要的工资空间;保留本队自由球员(比如伯德特例或者类似的规定)所需要的工资空间;向受限制自由球员开出邀请合同所占用的工资空间;未签约但也未释放的首轮秀所占用的工资空间;球队大名单低于12人后需要的“未满员工资(又叫虚拟底薪)”;未宣布放弃的中产特例、双年特例等特例,等等。
这里面,买断球员和退役球员所占用的工资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在第五章中将会逐条进行解释。已经提交但未正式完成的交易或签约,这个容易理解,比如说火箭用2000万签下了霍华德,虽然还没有正式审批通过(比如说正在体检),但也不能再拿这2000万去签约保罗了。向受限制自由球员开出邀请合同的工资同理,在该球员母队选择匹配或者不匹配前,也不能再用这部分空间来签约别的球员了。
首轮新秀的工资都是固定的,在签约之前就占据相应的工资额。不过以下特殊情况可以从工资总额内去除:球队和球员在新赛季开始前签订书面协议,该球员本赛季不加盟该球队;该球员和非NBA球队签订合同,那么在常规赛开始后,该球员工资从总额内去除,但下赛季7月1日也就是休赛期开始后又要回来重新占据空间。 伯德特例又叫做伯德条款,球队在超出工资帽的情况下能够用这个特例续约本队的自由球员,类似的还有早伯德特例和非伯德特例,球队想要保留这些特例,就需要占用一定的薪水空间。这项规定非常重要,将会在第二章中详细解释。
虚拟底薪是这样的,当一个球队低于12人的时候(包括合同期内的球员,还保留续约权的自由球员,开出的邀请合同,首轮新秀等等),那么规则就会虚拟一个“未满员”工资,金额相当于0年球龄球员的底薪合同,比如说11个人,就虚拟1个,10个人就虚拟2个,这都占据球队的工资空间。这一条仅限于休赛期。
所以一种极端情况就有了答案,如果一个球队所有人都成了自由球员,那么他们会有全部的薪水空间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们薪水上有着12个虚拟合同。
之所以是12人,是因为NBA规定一个球队至少要有13人,但使用空间意味着至少还要签约1人,所以这个数字去掉。这件事情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是:如果工资帽是6000万,球队现在11人占据5000万空间的话,虚拟底薪占据50万,那么就只能用950万签人。那么,有什么是不计算入球队薪水总额中的呢?
赛季中期离开球队的球员工资;伤病导致结束篮球生涯的球员的工资;夏季联赛球员的工资;被特赦后的球员的工资;无薪禁赛球员被禁赛的那部分工资的50%不计算入奢侈税,但在计算工资空间的时候仍包含在内,比如说一个年薪1000万的球员禁赛半个赛季,那么禁赛部分的工资就是500万,50%就是250万,这些钱不用交奢侈税,但占据空间。
讲明白球队总薪水,那么薪水空间就很容易理解了。球队总薪水与工资帽的差距,就是薪水空间。比如说工资帽是5000万美元的话,球队计算入总额的薪水是3000万美元,那么他们的工资空间就是2000万美元。这些薪水空间就可以用来签约自由球员了。
1.4:超越奢侈税触发线后的惩罚
NBA是软工资帽,也就是说球队能够超出工资帽,但是在工资帽之上NBA又设定了一个奢侈税作为“双保险”,球队薪水总额达到和超过奢侈税的话,就会有更严格的限制,并且接受处罚。和工资帽一样,奢侈税也与篮球收入有关,是通过计算得来的,具体数额联盟会公布于众。
球队大名单是变化的,那么以什么时候作为缴纳奢侈税的标准呢?NBA规定,以常规赛最后一场为准,也就是说,如果球队在赛季中期将球员交易走了,那么他的薪水就不会被计入奢侈税之内。虽然都是薪水总额,但计算薪水空间时候和计算奢侈税时候还有一定差别的,比如说那些未签约的首轮新秀,保留伯德权的自由球员所占用的工资,在计算奢侈税的时候都不含在内。
对于高于奢侈税的球队,联盟将会有罚款和限制操作等处罚措施,其中罚款是让人印象最深的一种。在之前的赛季中,罚款都是按照1:1进行的,相对来说比较温柔,但是从2013-14赛季开始,奢侈税处罚将会非常残酷。详细如下:超出奢侈税线以上的部分,0-499万美元按照1.5:1征收,500-999万美元按照1.75:1征收,1000-1499万美元按照2.5:1征收,1500-1999万美元按照3.25:1征收。之后每增加500万美元,征收比例将增加0.5,举例来说,球队工资总额超过奢侈税2000-2499万美元的部分,那么征收比例将会是3.75:1。 累犯处罚:如果一个球队在任意4个赛季中的3个赛季支付奢侈税的话(从2011-12赛季开始计算),那么超出的1美元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1美元。举例来说,如果该球队超过奢侈税500-999万美元的话,将会执行2.75:1的征收标准,而不是原来的1.75:1。
也就是说,在2014-15赛季,如果某个球队在2011-12至2013-14这连续三年内都缴纳奢侈税的话,那么这个赛季再缴纳奢侈税的话,就会按照累犯进行处理。从2015-16赛季往后,如果某个球队在之前4个赛季中有3个赛季缴纳奢侈税的话,再缴纳奢侈税就会按照累犯进行处理。
以上征收标准都是分段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超出999万美元的话,0-499的部分按照1.5:1征收,500-999万美元按照1.75:1征收,最后再相加。
这些缴纳的奢侈税去哪里了?有50%归联盟管理层支配,当然需要用在联盟相关的事情中,比如说建立利润共享系统等等,剩下的50%则是分发给那些没有缴纳奢侈税的球队。所以一个球队如果刚刚高于奢侈税的话,是最不划算的事情,比如说他们缴纳了20万美元奢侈税看似不多,但却少了可能几百万美元的分红(2012-13赛季是147万美元,2011年之前一般在400万美元上下)。
每年的7月10日联盟在公布新赛季工资帽和奢侈税的同时,也会公布上赛季缴纳奢侈税的球队名单和金额。
除了罚款之外,高于奢侈税的球队还受到那些限制呢?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概念,英文叫做“apron”,国内译作“土豪线”,就是“奢侈税+400万美元”——以交易和签约后为准,相关规则都是以这个数字为标准的。
(具体请查看“NBA规则大讲堂”(薪金制度)/link?url=E3eHrDsU0zyeLEfnWF_WUOPu_VmuwJw_L4hQPQ3bgUNAUJn77ELJW9eCzLKuJBF3G3rnM8tA_49ieaIRaZaGm919pAN_GZt7rY0QNFfdXP_)
好了,今天关于nba球员选项可以交易吗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nba球员选项可以交易吗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nba球员选项可以交易吗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